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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编外用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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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计划

  2023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4名,具体的招聘岗位、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。

  二、招聘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
 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,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
  1.身体健康,政治素质好,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心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;

  2.户籍要求: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,以2023年8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,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,户籍不限;

  3.年龄要求: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,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,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,28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;

  4.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均需在2023年8月28日前取得;

  5.县属各机关(事业)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。

  6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
  (1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;

  (2)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;

  (3)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、宗教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;

  (4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  (5)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;

  (6)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。

  三、报名须知

  1.报名时间:2023年8月28日(周一)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3:00—5:30。

  2.报名地点: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(濛洲街222号),联系电话:0578-6122610。

  3.报名办法: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。报考人员需已参加“202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,且有笔试成绩。报名时携带《2023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》(附件2,除本人签名手写外,其他请打字填写)和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)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。报考4号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。确有特殊原因,可委托他人代报,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,还需提供《委托书》(附件3)并出示委托人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  4.注意事项:

  (1)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。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诚实应聘。对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、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,将取消应聘资格。对已聘人员,一经查实,即予解除聘用合同;

  (2)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3年8月,相关经历以缴纳养老保险为准;

  (3)报考1号、2号、11号、12号岗位,需参加技(体)能测试(以下简称测试)。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;

  (4)未入围面试的人员,不再另行告知。

  四、招聘程序

  测试、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。

  (一)笔试

  本次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不另行组织笔试,笔试成绩取自2023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。

  (二)测试

  1.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技(体)能测试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2.1号岗位为上机操作,分为看打和听打;2号、11号、12号岗位为体能测试,项目为纵跳摸高、俯卧撑(女仰卧起坐)、立定跳远、100米、1000米(女800米)等项目。

  3.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测试期间有项目放弃的视同放弃此次招聘。

  (三)面试

  1.确定面试对象。1号岗位以笔试成绩÷2×35%+测试成绩×35%;2号、11号、12号岗位以笔试成绩÷2×30%+测试成绩×30%;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÷2×50%;按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。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对象。

  2.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,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为60分。

  3.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,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(四)确定入围体检、考察人员

  面试结束后,按以下方式计算总成绩:

  1号岗位总成绩=笔试成绩÷2×35%+测试成绩×35%+面试成绩×30%;

  2号、11号、12号岗位总成绩=笔试成绩÷2×30%+测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40%;

  其他岗位总成绩=笔试成绩÷2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
 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,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,尾数四舍五入,并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若总成绩相等,则按面试成绩、技(体)能测试、笔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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